根据上级人大工作部署和区人大工作安排,6月2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前往岐山街道检查我区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情况,实地察看了下岐社区经联社和岐山街道交易大厅,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岐山街道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据介绍,我区现有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街道10个,共有集体经济组织56个。一直以来,金平区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于2013、2014年在全市率先完成区公有资产管理服务平台和4个涉农街道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推动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硬件配置建设基本齐全。区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依职权认真落实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推进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推进资产增值、加强资源整合,不断为农村集体经济蓄势赋能,努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提标倍增。
检查组指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推动增加村民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的重要举措。金平区在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探索形成一些试点经验,工作成果值得充分肯定,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租金拖欠、合同纠纷、收益分配等,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共同努力,继续把“三资”管理工作做好。
检查组强调,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从贯彻落实“百千万工程”重要部署、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努力奋斗、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不断加强规范“三资”管理,为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发展提供助力;要立足农村实际,锚定长远目标,全面摸清我区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厘清现存问题的复杂关系,为街道社区提供政策指引和业务指导,提高“三资”管理的经济效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长期稳定发展;要及时总结我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予以推广,整体提高我区“三资”管理水平,并根据我区实践经验,结合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分析研究《条例》实施效果,向人大反馈意见建议,助推《条例》适时启动修订程序,为完善我市法治体系,更高水平开展“三资”管理作出金平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