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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 发布作者:金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1月23下午,汕头市金平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在区机关办公楼14楼大会议厅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x记方彦雄同志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会作《汕头市金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纯同志主持。

方彦雄同志在工作报告中说,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也是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共召开主任会议61次,常委会会议40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50项,作出决议、决定67个,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105项。先后荣获全省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汕头市唯一一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方彦雄同志指出,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凝心聚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依法治区,全力推动法治金平建设;抓好服务保障,充分f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践行“三严三实”,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圆满完成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确定的各项任务。

方彦雄同志提出,今后五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大力促进科学发展,努力在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上有新作为;要大力推动中心工作,努力在监督工作上有新突破;要大力完善履职机制,努力在代表工作上有新进展;要大力提升履职水平,努力在常委会及机关建设上有新提高。

最后,方彦雄同志强调,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指导下,依靠全区人民的智慧和力量,通p全体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按照区委的安排部署和这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不忘初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当好汕头振兴发展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大会还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辛惠松同志向大会作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汉金同志作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